中国伟大领袖刘少奇主席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8-12 15:58:31 / 图片数(4)

刘少奇(1898~1969) 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和理论家,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领导人之一。湖南宁乡人。1898年11月24日生。少年时期在家乡上过私塾和小学,1919年中学毕业。1920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1年到苏俄莫斯科东方劳动者共产主义大学学习。同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1922年回国从事工人运动,在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前身)工作。不久,受党的委派领导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任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代主任、主任。1925年5月在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上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副委员长。1927年5月在中共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第一次国共合作破裂后,在上海、天津、北平、哈尔滨等地从事秘密工作。1930年夏赴莫斯科出席赤色职工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当选为执行局委员。
  1931年1月在中共六届四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同年秋回国,任中共中央职工部部长、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部长。1932年冬进入中央革命根据地,先后任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委员长、中共福建省委书记。1934年10月参加长征,任中国工农红军第八军团、第五军团中共中央代表和第三军团政治部主任。1935年1月在贵州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即遵义会议)上支持毛的正确主张。1936年春赴华北,任中共中央代表,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策,对过去中共党的秘密工作中的关门主义和冒险主义进行了系统的批评,提出了关于白区工作的正确的理论和策略。
  抗日战争爆发后,他担任中共中央北方局书记,坚持党的深入敌后、发动群众、开展游击战争的方针,领导了华北抗日根据地和山西抗日新军的创建工作。1938年11月中共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后,任中共中央中原局书记,组织力量深入华中敌后,开展游击战争。1941年皖南事变后,出任新四军政治委员、中共中央华中局书记和中央军委新四军分会书记,同陈毅等一起重建新四军军部,扭转了新四军的困难处境,恢复和发展了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抗日武装力量,扩大了华中抗日根据地。1942年底回到延安。1943年3月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1945年5月在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科学地概括毛思想的主要内容,精辟地提出毛思想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之统一的思想。在中共七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和毛、朱德、周恩来、任弼时组成以毛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个稳定成熟的领导集体。
  抗日战争胜利后,在毛赴重庆谈判期间,他代理中共中央主席职务,主持作出“向北发展、向南防御”的决策。1947年3月任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书记,同朱德等转移到华北,负责中央委托的工作。7月,在西柏坡主持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中国土地法大纲》,确定了解决中国土地问题的基本方针,进一步推动了共产党领导地区的土地改革运动。1949年3月,出席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参与制定夺取解放战争的彻底胜利及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转向城市的重大战略决策。4月、5月间,受毛的委托,赴天津调查研究,扭转天津经济恢复工作中的混乱局面。6月,率中共代表团赴苏联访问,同斯大林商谈两党关系和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问题。
  1949年9月,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随后被任命为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他在制定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外交等方面的方针政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50年他主持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等文件,成为建国初期指导全国各地土地改革健康发展的基本依据。1954年9月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上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并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1956年9月在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他代表中共中央作政治报告,提出把中国尽快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和党的建设规定了方向。在中共八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中央副主席。1959年4月,在第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防委员会主席。60年代初期,中国的经济发生了严重的困难,他深入实际,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明确提出要按经济办法管理经济,并与周恩来、陈云、邓一起制定了一系列注重实效的政策措施,支持和指导实施“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正确方针,使国民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他长期主持中央一线的工作,同中共中央其他领导人一起,为寻找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建设道路进行了深入的探索,提出了许多独具特色的思想理论。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和施行进行了开拓性的工作。他在党的建设方面有突出的重要建树,所著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论党》等,丰富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老头思想关于党的建设的理论。1960年、1963年和1964年他先后出访苏联、印度尼西亚、缅甸、柬埔寨、越南、朝鲜、巴基斯坦、阿富汗、东巴基斯坦(今孟加拉国)等国,发展了同这些国家的友好关系。1965年1月在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上再次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防委员会主席。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他受到错误的批判,遭到林彪、江青集团的政治陷害和人身摧残,被撤销一切职务。在最艰难的时刻,他仍然对党和人民、对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充满信心,坚信“好在历史是人民写的”。1969年11月12日在河南开封病逝。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为恢复刘少奇的名誉作出专门的决定。主要著作收入《刘少奇选集》(上下两卷)。

1898年
  11月24日,诞生在湖南省宁乡县花明楼炭子冲的一个农民家庭。

1906年
  开始上私塾,先后在柘木冲、罗家塘、洪家大屋读了六年私塾。

1913年
  考入宁乡县第一高等小学(玉潭学校)。

1915年
  参加在县城举行的反对袁世凯与日本签订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的爱国运动。为了表示保卫中华民族的决心,将名字“渭璜”改为“卫黄”。

1916年
  夏,考入设立在长沙的宁乡驻省中学。

1917年
  3月,受武力救国思想的影响,到谭延闿在长沙开办的湖南陆军讲武堂学习军事。半年后,讲武堂被军阀解散,回家自修中学课程。

1919年
  春,插入长沙私立育才中学毕业班。以毕业考试第一名的成绩,取得中学毕业文凭。
  夏,在长沙和北京先后参加五四爱国运动。
  在北京,投考北京大学等几所学校,均被录取,但因交不起学费和思想有了变化,决心留法勤工俭学。
  9月,入保定育德中学附设高等工艺预备班(即留法预备班)半工半读。

1920年
  6月,在育德中学留法预备班毕业。因受俄国十月革命和社会主义进步书刊的影响,逐渐萌发了赴俄国学习的念头。
  8月,返长沙,经长沙俄罗斯研究会和船山学社贺民范的介绍,到上海进入上海外国语学社学习俄文和马克思主义知识。
  本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

1961年
  1月14日至18日,出席中共八届九中全会。会议通过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
  3月中下旬,出席在广州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在发言中强调调查研究是今后改进工作的最根本的方法。
  4月1日至5月15日,到湖南省宁乡、长沙两县农村,就经济形势、农民生活、干部作风以及公共食堂、供给制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了解了农村的真实情况,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5月下旬至6月中旬,出席在北京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在讲话中分析了造成国民经济困难的原因,提出了克服困难的若干办法。
  7月6日,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关于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当前工作的十四条意见(草案)》(简称科研十四条)。
  7月16日至8月11日,深入小兴安岭、张广才岭和大兴安岭林区,对我国林业资源和生产情况进行系统调查,沿途对加快林业建设和改进林区工作作了多次讲话。

1962年
  1月11日至2月7日,出席在北京召开的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即“七千人大会”)。代表中共中央向大会提出书面报告,并在会上讲话。报告和讲话总结了1958年“大跃进”以来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提出了今后工作的方针和任务。
  2月21日至23日,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即“西楼会议”),指出我国的经济形势处于非常困难的时期,必须以农业为基础,对国民经济进行坚决的全面的调整。
  3月13日,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在会上提议陈云任中央财经小组组长。
  5月7日至11日,主持中央工作会议。在讲话中强调要把当前的困难估计够,切实做好国民经济调整工作和精简工作。指出搞了这么多年高指标,搞一年低指标行不行?今年要把高指标的尾巴割掉才好。会议进一步分析了经济形势,落实了调整措施。
  8月1日,《人民日报》和《红旗》杂志重新发表经作者修订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
  9月24日至27日,出席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在这次会议上,毛接受刘少奇等的建议,提出“不要因强调阶级斗争放松了经济工作,要把工作放在第一位”。
  10月10日,听取国家经委党组汇报物资管理试点工作,对物资管理工作发表了重要意见。提出物资部门也是商业部门,是管理生产资料的商业部。
  11月12日,在中央组织部召开的组织工作会议上,同部分与会同志谈话,阐述关于执政党建设的若干问题。

1963年
  4月12日至5月16日,出访印度尼西亚、缅甸、柬埔寨、越南。
  9月15日至27日,访问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11月14日,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和有关经济工作的文件。

1964年
  6月28日至7月25日,到河北、山东、安徽、江苏、上海、河南等省、市视察地方和军队的工作。
  8月1日,在中共中央召集的党内报告会上,向中央各部门的负责干部做社会主义教育问题和两种劳动制度、两种教育制度问题的报告。
  8月5日至26日,到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云南等省和自治区视察工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干部会议上提出实行固定工和合同工并存的劳动制度。
  12月21日至1965年1月4日,出席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会上再次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并担任国防委员会主席。

1965年
  6月1日,听取“托拉斯试办工作座谈会”领导小组的汇报,并谈了对试办托拉斯工作的意见。
  7月31日,接见从海外归来的国民党前代总统李宗仁及其夫人郭德洁。
  10月31日,主持孙中山先生诞辰一百周年纪念筹备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发表讲话。
  11月18日,会见参加中日青年友好大联欢的日本各青年代表团团长和其他日本朋友。

1966年
  3月26日至4月19日,出访巴基斯坦、阿富汗、缅甸。
  6月初,中共中央在刘少奇、邓主持下,决定向北京的大学和中学派出工作组,领导各单位的“文化大革命”。
  6月20日,代中共中央起草批语,将北京大学工作组制止乱打乱斗事件的简报转发全国。
  8月1日至12日,出席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在会上受到错误的批判。全会改组了中央领导机构,刘少奇在党内的地位由第二位下降到第八位。
  8月5日,会见参加北京1966年暑期物理讨论会的33个国家和地区的科学家及其他外国朋友。
  10月,出席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在会上继续受到错误批判,并遭到林彪等人的指名攻击。

1967年

  3月,致信毛,驳斥张春桥等人在电影《清宫秘史》评价问题上的造谣诬蔑。
  7月18日,江青、康生、陈伯达趁毛离开北京之机,擅自组织批斗刘少奇和王光美的大会。

1968年
  10月,中共八届扩大的十二中全会在极不正常的情况下,批准在江青、康生、谢富治等人主持下用伪证写成的《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作出了把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撤消其党内外一切职务”的错误决定。

1969年
  10月17日,在重病中被强行从北京送到河南开封“监护”。
  11月12日6时45分,在河南开封含冤逝世。

1980年
  2月29日,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一致通过了《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
  5月17日,刘少奇追悼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
  5月19日,遵照刘少奇生前的遗言,他的骨灰撒在祖国的大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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